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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南1人入选“沂蒙和谐使者” 享受市政府津贴

    信息发布者:因果轮回
    2019-04-26 21:32:18   转载

    根据《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我市共有10人入选第三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莒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科员张玲入选。

    第三届“沂蒙和谐使者”人选名单为:
    赵文方
    平邑县地方镇敬老院院长


    张培会 
    临沂市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


    刘 云(女) 
    临沭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员


    鞠高峰 
    临沂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科员


    倪 真(女)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员


    朱元桂(女) 
    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茂祯 
    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


    陈茂彬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科员


    曹文丽(女)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优抚科工作人员


    张 玲(女) 
    莒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科员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我市出台《“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沂蒙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沂蒙和谐使者”从全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领域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中选拔产生。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评选。


    据了解,“沂蒙和谐使者”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选拔1次,每次10人,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间,被选拔为“沂蒙和谐使者”的社会工作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同时被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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