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1人入选“沂蒙和谐使者” 享受市政府津贴
信息发布者:因果轮回 2019-04-26 21:32:18 转载
根据《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我市共有10人入选第三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莒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科员张玲入选。
第三届“沂蒙和谐使者”人选名单为:
赵文方
平邑县地方镇敬老院院长
张培会
临沂市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
刘 云(女)
临沭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员
鞠高峰
临沂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科员
倪 真(女)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员
朱元桂(女)
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茂祯
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
陈茂彬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科员
曹文丽(女)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优抚科工作人员
张 玲(女)
莒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科员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我市出台《“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沂蒙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沂蒙和谐使者”从全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领域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中选拔产生。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评选。
据了解,“沂蒙和谐使者”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选拔1次,每次10人,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间,被选拔为“沂蒙和谐使者”的社会工作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同时被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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