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商家企业 > 正文
    购物车
    0

    补贴来了丨还敢“薅羊毛”?骗套农机购置补贴行为,将严厉打击!

    信息发布者:因果轮回
    2019-04-24 13:34:53   转载

    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对农机化、财政部门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企业应该承担并且实施承诺的责任进行了细化,责任清单清楚,避免了以往相对模糊的边界,强化了主体责任,便于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精准打击,有助于补贴政策更好更快落实到位。


    近日,我们发布了一些农机补贴的文章,有很多网友反映,农机购置补贴出现违规行为,套补、骗补花样百出,导致真正需要补贴的人拿不到。


    于是,纷纷把主体责任推向农机管理部门。平心而论,出现违规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当然脱不了干系,但仅仅把这个过错推向农机管理部门,显然有失公允。





    违规者将被追究主体责任
    在以往的补贴监管政策中,各级农机化、财政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比较宽泛,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容易出现偏差。



    但新印发的《通知》对此明确作了说明: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机化、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省级及以下农机化、财政等相关部门指导监督责任。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


    从中不难看出,省级、市级、县级农机化、财政部门的责任已经厘清,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该追究谁的主体责任,分外清楚,一目了然。







    对违规经销商起到威慑作用




    强化农机生产企业的责任、实施承诺制是《通知》的一大亮点。



    以往出现的违规行为,大致有三类:
    ①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串通、勾结从事违规行为;
    ②生产企业明明知道经销商违规,却漠不关心,“不得罪”经销商;
    ③对经销商的违规行为不知情。


    新印发的《通知》从生产企业必须作出的“四个承诺”对此竖起了警戒线。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责任清晰划分,有板有眼。尤其是生产企业承诺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更是“杀手锏”。


    如此一来,极大强化了生产企业在补贴操作过程中的责任意识,让生产企业真正承担起经销商的监管责任,不仅自身责任意识“加码”,也能够对经销商违规行为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





    严厉打击骗补行为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查实后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




    对在一个省份发生较重、严重违规行为或被采取暂停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及以上处理措施的农机产销企业,其他各省份应对生产企业和涉及的经销企业作出同等处理。


    对参与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购机者,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对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等违规人员,按规定列入黑名单。





    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通知》表示,自2019年起,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系统中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




    推广使用手机APP(含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